页首

去掉共同菜单

语言 : English | 中文 | 한국어 文字大小 : 扩大 | 通常  色 : 白色 | 黑色 | 青色

样式表没有改变文字大小、背景颜色的功能,所以无法使用。

培养儿童 儿童抚养补助

如何得到儿童抚养补助

儿童抚养补助、是对抚养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有中·重度残疾的20岁未满)的母亲或养育儿童者的代理母亲所支付的补助(补助金额根据母亲或代理母亲的收入而定),直到此儿童满18岁生日之后第一个3月31日为止。(但是、只限于在日本国内有住址的儿童以及其母亲或其抚养者)

对象儿童

  • 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儿童
  • 父亲死亡的儿童
  • 父亲在重度残疾状态下的儿童
  • 父亲生死不明的儿童
  • 被父亲遗弃连续1年以上的儿童
  • 母亲没有通过婚姻而出生的儿童
  • 父亲根据法令被拘禁连续1年以上的儿童

◎以下情况不与支付。

  • 母亲或者养育者能够得到公共年金、遗族补偿的话
  • 儿童进入儿童福利设施的话(母子生活支援设施、保育所、非住宿性设施除外)
  • 儿童因父母的死亡而能够得到公共年金,或者成为父亲公共年金的加算对象的话
  • 母亲已结婚的话(包括事实上和婚姻关系相同的状态)等
  • 从符合补助的支付条件之日开始算起、到平成15年4月1日为止已超过5年的话。

补助金额(母亲与一个儿童的家庭(抚养人数为1人)的例子)

  1. 年收入 没超过130万日元…月额41,720日元
  2. 年收入 130万日元以上不超过365万日元…月额9,850日元~41,710日元

加算额:第2人 5,000日元 第3人以后 3,000日元

如何申请

向居住地的町村役所申请、需要得到知事的批准。(住在市区者、需要得到市长的批准。)

补助的支付方法

一年分3回(4月、8月、12月)以账户转账的方式支付。

担当课

家庭支援课 电话 075-414-4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