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儿童 特别儿童抚养补贴
如何得到特别儿童抚养补贴
特别儿童抚养补贴是支付给在家庭看护有精神或身体性残疾病的20岁未满的儿童的看护者。(只限于在日本国内有住址者的儿童及其抚养者。)
(1) 儿童残疾程度和补贴金额額
1级(重度)
月额 50,750日元, 大部分持有身体残疾者手册的1级以及2级 疗育手册的「A」判定者
2级(中度)
月额 33,800日元, 大部分身体残疾者手册的3级以及4级的一部分
※但是,内部残疾者、或者疗育手册「B」判定持有者等依据诊断书判断。
◎但是、以下情况不与支付:
- 收入在政令所定金额以上的话
- 儿童进入儿童福利设施的话(母子生活支援设施、保育所、非住宿性设施除外。)
- 儿童因残疾为理由能够取得公共年金的话
(2) 如何申请
经过住址所在地的市福利事务所(住在京都市的人去各区役所)、町村役所进行申请,受到知事的批准。
(3) 支付方法
一年分3回(4月、8月、11月)由邮局存款账户转账给与支付。
担当课
生活福利室 电话 075-414-4585
市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