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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接受生活保护

如何得到生活保护

生活保护是对因疾病、事故、失业等原因而收入减少或因支付医疗费用而生活有困难者,国家保障其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准制度。

拥有不受活动限制的永久・定居资格的外国人可以申请该保护。

需要生活保护者,请向市的福利事务所、居住町村的向其町村役场、或府保健所福利室询问。

担当课

  • 生活福利室 电话 075-414-4556 传真 075-414-4615
  • 保健所福利室

如何得到生活福利资金的贷款

此制度对于低收入家庭、高龄者家庭、残废者家庭需要贷款的同时、由民生委员进行指导和援助、因而促使该家庭的经济自立和生活意欲的提高,有综合援助资金、福利资金、教育援助资金、不动产抵押型生活资金。

想贷款生活福利资金者,请先同地区的民生委员·儿童委员商量后、再向市区町村社会福利协议会申请。

担当课

  • 生活福利室 电话 075-414-4551 传真 075-414-4615

生活保护家庭以及市町村民税非课税家庭的子女在高中念书时如何得到必要的学费、文具费等

生活保护家庭以及市町村民税非课税家庭的子女进入高中时、可以得到,入学预备金等的支付。
对象是、在京都府的区域内居住的家庭、根据生活保护法的被保护家庭(只限私立高中上学的学生)以及市町村民税非课税家庭中、母子、父子、残疾家庭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

详细情况、京都市地域福利课,还有请向府保健所福利室(京都市以外)询问。

担当课

  • 生活福利室 电话 075-414-4557 传真 075-414-4615
  • 保健所福利室
  • 京都市地域福利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