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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接受生活保护

如何得到生活保护

生活保护是对因疾病、事故、失业等原因而收入减少或因支付医疗费用而生活有困难者,国家保障其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准制度。

拥有不受活动限制的永久・定居资格的外国人可以申请该保护。

需要生活保护者,请向市的福利事务所、居住町村的向其町村役场、或府保健所福利室询问。

 

担当课

  • 生活福利室 电话 075-414-4551 传真 075-414-4615
  • 保健所福利室
  • 市町村

如何得到生活福利资金的贷款

此制度对于低收入家庭、高龄者家庭、残废者家庭需要贷款的同时、由民生委员进行指导和援助、因而促使该家庭的经济自立和生活意欲的提高,有综合援助资金、福利资金、教育援助资金、不动产抵押型生活资金。

外国人可符合条件的对象为:办理外国人登录,而且在当地居住6个月以上,将来也将永住在日本或者及其有希望长期住在日本的人。

想贷款得到生活福利资金者,请先同地区的民生委员或者市区街社会福利协议会进行协商咨询。

※得到贷款要条件和审查 
 

担当课

  • 护理・地域福利课 电话075-414-4556 FAX 075-414-4615 

生活保护家庭以及市町村民税非课税家庭的子女在高中念书时如何得到必要的学费、文具费等

生活保护家庭以及市街村民税非课税家庭的子女进入高中时,可以得到入学准备金。

对象是、在京都府的区域内居住的家庭、根据生活保护法的被保护家庭(只限私立高中上学的学生)以及市町村民税非课税家庭中、母子、父子、残疾家庭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

详细情况、京都市地域福利课,还有请向府保健所福利室(京都市以外)询问。

担当课

  • 生活福利室 电话 075-414-4558 传真 075-414-4615
  • 保健所福利室
  • 京都市地域福利课 电话 075-229-6130 传真 075-251-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