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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失物品的Q&A

Q1 丢失了东西,该怎么办?

如果丢失了东西,请您尽快到警察署提交丢失东西的申告书(遗失申告)。
申告可以在警察署,派出所,驻在所等地受理。
您所申告的内容,联系到京都府内的警察署,如果您所丢失的东西已经送到某个警察署,那么此警察署会给您联系。
另外,送到各个都道府县警察的遗失物的有关情报,会通过各个都道府县的网站首页公开。
丢失的地方如果是在车站或百货店等的设施时,请您向设施管理者确认是否有遗失物。

Q2 在路上捡到了遗失物,该怎么办?

如果您捡到了遗失物,请您尽快地还给丢失者,或提交给附近的警察署,派出所,驻在所等地。
捡到丢失物品的人,如果没有在从捡到日起1个星期之内把遗失物提交给警察,那么,您会失去判明丢失者时可以得到的谢礼(酬金)的权利等。

Q3 在车站捡到了遗失物,该怎么办?

在车站或百货店等的设施里捡到了遗失物,请您尽快向车站服务员或店员提交。
捡到丢失物品的人,如果没有在从捡到时刻起24小时之内把遗失物提交给车站服务员或店员,那么,您会失去判明丢失者时可以得到的谢礼(酬金)的权利等。

お問い合わせ

(咨??)
京都府警察本部会??
京都市上京区下?者町通新町西入藪之内町85番地3
??号?:075-45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