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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儿童 儿童抚养补助

如何得到儿童抚养补助

儿童抚养补助、是对抚养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包括中·重度残疾的20岁未满)的母亲、父亲或代替母父的人支付的补助(补助金额根据母亲或父亲的收入而定),直到此儿童满18岁生日之后第一个3月31日为止。(但是、只限于在日本国内有住址的儿童)

对象儿童

  • 母亲或父亲离婚的儿童
  • 母亲或父亲死亡的儿童
  • 母亲或父亲重度残疾的儿童
  • 母亲或父亲生死不明的儿童
  • 被母亲或父亲遗弃1年以上的儿童
  • 母亲未婚生育的儿童
  • 母亲或父亲被拘谨1年以上的儿童

◎以下情况不与支付。

• 父母或养育者能够得到公共年金、遗族补偿年金
• 儿童因父母的死亡而得到公共年金,或者成为父母公共年金加算对象的
• 父母已婚(包括事实婚姻关系)等
• 从符合补助的支付条件开始算起,到平成15年4月1日止已超过5年的母亲

补助金额(母亲与一个儿童的家庭(抚养人数为1人)的例子)

  1. 年收入 没超过130万日元…月额41,430日元
  2. 年收入 130万日元以上不超过365万日元…月额9,780日元~41,420日元

加算额:第2人 5,000日元 第3人以后 3,000日元

如何申请

向居住地的町村役所申请、需要得到知事的批准。(住在市区者,需向市福利事务所提起申请,并得到市长批准。)

补助的支付方法

一年分3回(4月、8月、12月)以账户转账的方式支付。

担当课

家庭支援课 电话 075-414-4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