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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有关介护(看护)保险

介护(看护)保险制度的构造

保险支付的对象者

Q:什么时候能够得到保险支付?

65岁以上、「第1号被保险者」在以下状态时可以得到保险的支付。

分类 内容
需要看护状态 关于洗澡、排泄、吃饭等的日常生活动作,需要经常看护的状态
有成为需要看护状态
(需要支援状态)
入浴、排泄、饮食等日常生活为了不成为需要看护状态,有必要需要接受适当的支援的状态

另外、对于40岁到65岁未满的人(第2号被保险者),因伴随中风,初期老年痴呆等老化而产生的需要看护状态等给与保险支付。

关于社会福利法人等的利用者负担额减免措施事业

本事业是对于社会福利法人等所实施的访问看护、夜间对应型访问看护、门诊看护、短期入所生活看护以及指定看护老人福利设施(包括特别养护老人院、地域密着型)、老年痴呆症对应型门诊看护、小规模多机能型居宅看护,减少利用者负担额的制度。

利用者负担减免的对象是,「市町村民税家庭非课税者、特别是生活困难者」。(对象者的标准如下所示。)
利用本制度时、需要提交各市町村发行的表示为减免对象者的「确认证」,所以希望利用本制度时,请向所住地市町村的看。

有关高龄者、残废者等各福利政策,请向居住地所在地区的保健所、市町村询问。(只有日语服务)

另外、居住在京都市的人、请向京都市的各区役所询问。(只有日语服务)
http://www.city.kyoto.lg.jp/hokenfukushi/page/0000003344.html(External link)(只有日语服务)